自2017年下半年以來,南疆海事局開展打擊船舶向海域排放禁止排放的污染物專項行動,重點打擊船舶向海域非法排放行為,共計查處違法排放行為11起,其中移交其他海事機構7起。案件涉及海域除了渤海海域,還有日照海域、舟山海域、汕頭海域、海南海域,其中以渤海海域最為嚴重,高達7起。針對船舶違法排放案件頻發的情況,南疆海事局深入分析,對癥下藥,嚴厲打擊結合積極宣傳干預,使違法行為顯著下降,有效保護了天津港、渤海灣乃至我國其他海域的海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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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打擊船舶向海域排放禁止排放的污染物的違法行為,南疆海事局嚴查每一條線索,讓非法排放行為無處遁形:一是加強生活污水處理裝置的使用和運行情況的檢查,通過其運行狀態及船舶留存情況,判斷船舶在進入渤海海域時是否存在未及時關閉出海閥的違法行為。二是加強船舶垃圾排放作業情況的檢查,通過垃圾記錄簿和船舶廚房食物粉碎機的運行情況,確定船舶是否存在未按規定向海洋排放生活垃圾的違法行為。三是根據危化品船舶洗艙水排放的記錄情況,對照航海日志等文書,確定船舶是否按要求排放洗艙水。
在查處過程中,南疆海事局發現,這些違法船舶大多是外國籍船舶,違法的主要原因是這些外國籍船舶對中國領海了解不清,誤以為渤海灣不是中國內海。針對這種情況,南疆海事局加強了中國領海基線劃分情況和中國禁止排放污染物的有關法律法規的宣貫。除了在上船檢查時加強宣傳,南疆海事局通過船舶代理公司,提前警告船舶,要求其在進入渤海灣之前做好各方面的自查工作,從根本上杜絕違法排放行為。
專項行動成效顯著,違法排放行為持續下降,特別是近一個多月來,南疆海事局沒再發現船舶違法排放行為,到達天津港的大部分外籍船舶形成了進渤海灣前開展船舶自查的自覺行為。